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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一書第三章
愛是動詞,用行動來表現!
細讀約翰一書第三章。約翰壹書第3章的哪一部分對你啟發最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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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在神裡面: 約翰一書中「住」這個字 (或譯作「存」;希臘文: “meno”) 出現了24次。由神生的,就住在祂裡面,神的道 (原文作「種」第9節) 也住在他裡面,而這新的生命是不會犯罪的。這並不意味著基督徒是無罪及完全的,而是因為所有犯罪的都是屬魔鬼的 (第8節),而並是非來自信徒重生的本性。檢討你的生命,看看如何可以更好地栽培你的屬靈生命並常在主裡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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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此相愛: 主為我們捨命,我們也當以這種犧牲的愛彼此相愛 (16節)。然而,愛不只要表達在言語和舌頭上,而是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(17-18節)。你可以如何實際地在行為和誠實上向你所接觸的人表達愛呢?從最接近你的人開始,計劃一些行動項目,以表達你對他們的愛;並逐步擴展這「愛的圈子」(例如家庭成員、密友、弟兄姊妹、同事或同學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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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自己的亮光: (請寫下)
默想與應用:
默想以上的問題和需要的行動。思想如何可以在行為和誠實上表達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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